关于做好省市两级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省市两级教育科学
“十一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课题承担单位及主持人:
2010年是省市两级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的结题年,为切实做好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我市“十一五” 期间申报立项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2008年度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烟台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立项的烟台市教育科学重点课题(含2008年度烟台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鉴定形式
原则上采用会议集中鉴定方式。省级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由烟台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协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统一组织集中进行。烟台市级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由市教科所协调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集中进行。
三、材料准备
1. 结题鉴定申报材料。课题鉴定申请审批书(省市两级课题鉴定申请审批书均由烟台教育网“基础教育”栏目内“烟台市教育科学规划办”页面下载,省级一式四份;市级一式三份);研究报告和工作报告各一式六份;课题“自我鉴定意见”一式一份。所有结题成果的文本(除专著外)要求规范打印、装订,正文采用宋体,四号,一律用A4纸。
2. 课题研究过程性档案资料。主要包括:课题申请书、课题立项通知书、实验方案或开题报告、阶段性研究计划、阶段检查记录、阶段性总结、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著作等。
四、相关要求
1.主持人工作调动的,原工作单位会同原主持人应办理主持人或实验单位变更申请手续,省级课题一式两份,市级课题一式一份。县市区教科所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烟台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备案。
2. 凡不参与此次结题活动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原因的课题承担单位及主持人,视作课题研究自行中止,不再延长研究周期。
望各单位及时通知各课题主持人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省级课题鉴定准备工作务于9月30日前完成。市级课题各县市区请于3月26日前将课题结题申报表(请从龙口教研网下载)报送市教科所陈曙光同志,并将电子稿发至sdlkxzt@126.com。以便统一安排。
龙口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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