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国教育大事记
△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 教育部公布2003年“红”、“黄”牌成人高等学校名单。
3月28日 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与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陈进行在北京签署协议。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原由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华北电力大学划转教育部管理,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各发电企业集团组成的校董会将与教育部共建华北电力大学。
△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教育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
3月31日 教育部决定北京大学等34所高校试行自主确定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这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教育部要求试点高校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招生质量。
4月1日 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在北京会见越南教育培训部副部长邓黄梅率领的越南教育考察团一行。
4月3日 教育部党组召开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司局级干部参加的扩大会议,就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作出部署。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强调,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深刻认识当前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举从严治教的旗帜,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4月4日 教育部举行新闻通气会,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在会上通报了《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情况。强调《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有利于我国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教育对外合作,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将大大增加。
△ 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就业指导中心公布2002年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4月5日—19日 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率中国教育代表团访问美国、加拿大。
4月7日 教育部印发《教育部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4月8日 教育部党组印发《教育部工作规则》。
4月9日 教育部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在新闻通气会上强调,必须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把提高质量摆在突出地位,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4月10日 教育部召开贯彻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座谈会,邀请国家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教育界有关专家学者座谈学习、贯彻《条例》的体会。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4月13日 教育部在武汉召开全国高校文化素质教育工作暨基地建设研讨会,总结交流8年来高校加强文化素质教育试点经验,研究在全国高校进一步普及和提高文化素质教育工作。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14日 教育部发出《关于贯彻全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学校非典型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
4月14日—16日 教育部组织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到湖南集体调研,了解湖南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有关情况。教育部部长周济、副部长王湛参加调研。周济在调研中强调: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教育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着力抓好税费改革中的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把中央关于在税费改革中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抓住税费改革这一机遇,主动工作,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农村教育改革,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
4月15日 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出席浙江大学文科大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快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与繁荣。
4月18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副总理吴仪、国务委员陈至立检查北京市大中小学和幼儿园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先后到北京市六一幼儿园、北京市101中学、北京大学附属小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察看了学校的教室、宿舍、阅览室,并同教师、学生进行交谈,详细了解疫病防治工作。温家宝指出,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要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青少年是我们的未来和希望,学校承担着培养教育他们的重任。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强学校的防治工作。各类学校都要高度重视,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要加强科普教育,宣传疾病预防知识,增强师生自我健康保健意识。特别是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
△ 教育部发出《关于高等学校非典型性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强调,学校的防治工作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学校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应采取更为严密、严格的措施和快速的反应机制,坚决阻断非典型肺炎在学校的传播。同时,教育部还转发了《广东省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措施》、《北京大学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方案》等。
4月21日 教育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县(市、区)的决定》。
4月22日 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情况,强调必须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和学生饮奶安全。
4月23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作出重要批示,对在抗击非典型肺炎斗争中以身殉职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传染病科党支部书记、主任医师邓练贤同志表示沉痛悼念,对邓练贤同志的亲属表示亲切慰问。胡锦涛指出,有广大医护人员的奋斗与贡献,有全国上下的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我们就一定能战胜疫病。25日,教育部党组发出通知,号召教育系统全体共产党员和教职员工向邓练贤同志学习。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成立国务院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全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任总指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任副总指挥。会议指出,当前做好北京等地区和广大农村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至关重要,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千方百计控制疫情扩散蔓延。有关方面要精心组织好非典型肺炎防治药品、物资的生产、调运、供应等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 教育部党组就非典型性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发出《致教育系统全体共产党员的一封信》,号召教育系统所有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服从中央一系列决策和工作部署,迅速行动起来,打好这场硬仗,在关键时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教育部发出《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非典”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进一步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教育部印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
4月24日 教育部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非典型肺炎预防与控制综合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高度重视学校“非典”防控工作,做好防大疫、打硬仗的准备,尤其是还未发现“非典”疫情的学校要坚决克服忽视、麻痹的思想情绪,绝对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要充分认识“非典”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必须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对“非典”防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特别是对本地本校“非典”防控工作的进展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本地本校人群“非典”发病情况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必须针对本地本校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非典”防控工作预案,建立更严密的快速反应机制。
△ 我国首家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挂牌成立。基地的主要任务是执行教育援外和来华培训项目,建立援外教师人才库等。
4月25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动员北京等地高等学校学生、农民工就地学习务工的紧急通知》,要求动员北京等发病人数较多地区的高等学校学生、农民工就地学习、务工,以切断非典型肺炎传播途径。
△ 教育部党组发出《关于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医学院(系)、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广大教职工和医护人员在“非典”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的通知》。
△ 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4月26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北京大学考察。同日,新华社发表通讯《同舟共济 共渡难关——温家宝总理看望北大学生侧记》。
4月28日 教育部党组发出《发挥党的领导、民族精神的政治优势,做好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致高等学校全体共产党员的信》。
4月28日—29日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北京考察高校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后考察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科技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防治“非典”工作情况,听取了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的介绍,考察了学生宿舍、食堂,与科研人员进行了座谈。周济指出,教育系统尤其是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依靠科技力量,打赢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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