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课程下课堂标准的通知
龙教研字[2007] 3 号
普通高中新课程在我省实施已近三年。三年来,我们的认识由模糊到清晰,行为由被动到主动,都在经历课改的洗礼。广大教师的教学水平也伴随着新课程的实施有了很大提高。在新课程实施中,我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新课程的中心仍然是课堂教学。因此,如何开展新课程背景下的课堂教学,如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如何提高广大教师对新课程课堂教学的认识,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任务。而制定和完善新课程背景下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则对上述有关工作起着不可忽视的引导作用,是我们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倡导“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课堂评价观。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设计,既要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更要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学生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对知识的探究过程,体现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等重点问题。具体地说,应该由过去强调知识、技能目标的达成评价,转向三维目标的落实评价;评价主体由单一主体转向多元主体;评价内容由注重教学效果的评价,转向教学效果、教学过程并重;评价标准由整体划一转向尊重教师个性和学科特色等方面。
根据上述原则,本着“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结合我市课堂教学实际,我们从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入手,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拟定了各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谨供各校在听课评课时参考,以期对我市当前课堂教学改革工作有所推动。
操作说明:
具体操作时,可以依照各学科标准内容分类以1~3分三档赋分,或者1~5分五档赋分,1~10分十档赋分,然后计算总平均成绩,确定等级或名次。
附:各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二〇〇七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高中 课堂教学 评价标准
主送:各高中
抄送:本局各领导,有关科室
龙口市教学研究室 2007年2月1日印
- 相关信息
- 没有相关内容
- 会员信息
-
- 版权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龙口教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龙口教研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龙口教研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龙口教研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535)89528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