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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烟台市义务教育五四分段课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龙教研字[2006] 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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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街教办,市属初中:
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烟台市义务教育五四分段课程实施计划》的通知(烟教【2005】70号)及烟台教科院关于《烟台市初中地理课程调整后的教学指导意见》(烟教科【2005】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初中地方课程设置进行微调,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次微调主要是在初中四年级,在地方课程中不再安排史地生综合学科,同时中考不安排史地生综合学科的测试。初三历史、地理、生物会考按照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教科院和龙口市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执行。
义务教育课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各学校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五四分段课程实施计划的安排,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开设各类课程,开齐学科,开足课时,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烟台市义务教育五四分段课程实施计划》

主题词:课程计划 通知
主送:各镇区街教办,各市直学校
抄送:本局各领导,有关科室
龙口市教学研究室 2006年7月18日印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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